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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0-28  文字 〖 〗  阅读次数:9483   [关闭窗口]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园区、功能板块)招标办、交易中心,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国家、省、市相关规章、文件,不断提高招投标管理、从业人员素质,根据苏建招协〔20155号(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通知公告》)通知及补充通知精神,市住建委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处和招标投标协会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0号令)、《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43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201529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招办[20156号)《省招标办关于明确评委管理及电子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招办[20159号)。

二、参加人员:

区(开发区、园区、功能板块)招标办、交易中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三、竞赛安排和要求:

本次活动从2015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将分为学习研讨、报名、宣讲培训、竞赛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学习研讨阶段(825-927日)

各单位根据竞赛重点和范围,细化学习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近年来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组织研讨。

2报名阶段(928-1010日)

各单位将参加此次竞赛的团队和个人名单(团队赛和个人赛参赛人员不得重复)于1010日前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地址:玄武区珠江路6886619室),报名表格详见附件。

3、宣讲培训和竞赛阶段(1011日至10月底)

市招标处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法律法规、文件宣讲及竞赛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竞赛要求:

市级竞赛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总分100分,均为客观题。根据考试分数排序确定团队与个人奖,其中团队奖按总分计取。将设置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参赛团队每队要求3人,其中区招标办或交易中心须组队参赛,可分别组队,也可联合组队。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组队参加,未组队的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四、其他:

1、各区(开发区、园区、功能板块)招标办、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要积极做好本次竞赛的组织工作, 将本次竞赛作为提高招投标业务水平、形成学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宣传、制定计划、采取措施调动大家的学习、参赛积极性。

2、对于获奖的团队和个人,市招标处将颁发荣誉证书。招标代理机构团队和个人获奖情况将与我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挂钩。团体奖按一、二、三等奖1000元、800元、500元分别给予奖励,个人奖按一、二、三等奖600元、400元、200元分别给予奖励。

3、相关事宜请与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联系。

4、活动结束后,市招招标处和招标协会将对本市竞赛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5、联系人:

招标处:许文伟,电话:83278299;王庆法,电话:83753592.

招标协会:杜维强,电话:84845192,邮箱:naet@163.com.

                       南京市住建委招标处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1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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